高職單招優(yōu)惠政策按照《江西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實施方案》(贛招委字〔2019〕25號)執(zhí)行,下列考生,經(jīng)審核認定公示后,可在考生總成績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(shù)錄取。同一考生符合多項條件的,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。
1.烈士子女考生,可加20分;
2.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(zhàn)區(qū)(原大軍區(qū))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,可加20分;
3.自主就業(yè)退役士兵考生,可加10分;
4.歸僑、華僑子女、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(含臺灣戶籍)考生,可加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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